有关保护中小型企业支付的法规 。 第1章一般规定 第1条旨在促进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和大型企业以及时向中小型企业支付资金,维护中小型企业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并优化业务环境,这些法规是根据“促进性促进法律和中国人民共和国的中国共和国”法律形成的。 第2条:当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和大型企业购买商品,项目和服务以支付中小型企业时,他们必须遵守这些法规。 第3条规定,规定的中小型企业是根据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中小型企业,中型和微型企业的AREOY,并根据法律规定并根据法律定义具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型企业的分类标准; SO被称为大型企业是指除中小型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应根据合同时业务和类型的规模确定。当中小型企业与政府机构,机构和大型企业签订合同时,他们应该积极告知他们他们是中小型企业之一。 第4条要确保为中小型企业支付资金,我们必须实施派对和国家的线路,原则,政策,决策和扩展,遵守付款主题,工业标准的责任原则,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小规模和规模的业务来阻止政府管理。 第5条负责综合管理的部门中小型企业的优惠必须进行全面的协调,管理和检查,以确保支付中小型企业的支付。国务院理事会,财务,住房和城市农村发展,运输,水库,金融管理,州管理,市场管理和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发展和改革负责确保根据其责任划分从中小型企业支付资金。 中央政府下方的人民政府,自治区和市政当局将负责确保其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型企业支付资金,增强组织领导,一般协调,并改善系统和机制。县级或高于县级的地方政府负责管理ng为其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型企业支付资金。 负责全面管理中小型企业以及相关部门的部门,例如发展和改革,财务,住房和城市发展,运输,保管,财务管理,国家房地产管理,在县级或高于县级的地方政府的市场和管理方面,负责确保与官方部门的小型企业的支付。 第6条:相关行业协会和商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宪章的规定自律管理,标准化和指导该行业的大型企业,以履行其义务,以履行其及时向中小型企业支付资金的义务,并且不应及时使用其广告违约中小型企业的资金的有益地位,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权利保护,争议等方面的服务,并保护中小型企业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鼓励大型企业在从中小型企业购买商品,项目和服务的付款和方法中做出承诺。 第7条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和大型企业将不需要中小型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条款,方法,条件和违反合同责任的条款,并且不应违约,不应违约至中小型商业商品或项目。 中小型企业必须按照法律开展业务,诚实和值得信赖,并根据合同提供合格的商品,项目和服务。 第2章p诉讼法规 第8条当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使用金融资金从企业规模的小规模购买商品,项目和服务时,他们将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并且不应在没有预算的情况下进行收购。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应根据国家法规确保,建筑部门不应促进建筑资金。 第9条当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从中小型企业购买商品,项目和服务时,他们将在交付商品,项目和服务之日起30天内支付款项;否则,该协议将遵循,但付款期限不会超过60天。 大型企业必须在从中小型企业提供商品,项目和服务之日起60天内支付付款;;;;;;;;;;;;;;;;;;;;;;;;;;;;;;;;;;;;;;;;;;;;;;;;;;;;;;;;;;;;;;;;;;;;;;;;;;;;;;;;;;;;;;;;;;;;;;;;;;;;;;;;;;;;;;;;否则代理,根据行业标准和交易习俗,合理地达成了付款期,应及时进行付款。它不同意接受第三方付款应作为向中小型企业支付的条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的发展。 如果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法规则是为本条的第一段和第二段的付款期提供的,则此类规定应占主导地位。 如果合同确定调节绩效发展的方法,则应从双方确认谈判价值的日期开始定期调节和其他调节方法。 第10条如果ITHE机构,公共机构和大型企业同意一家中小型企业,用于使用交货后的商品,项目和服务的接受或接受,作为PAYIN的条件G中小型企业,必须从检查或接受日期开始计算付款期。 合同中的当事方必须同意接受合同的明确,合理的检查或期限,并在此期间完成检查或接受。如果法律,行政或 - 国家法规法规为其他人提供了检查或接受期限,则规定应占主导地位。如果代理机构,公共机构和大型企业延迟检查或接受,则必须从检查或接受期过期的到期日期开始计算付款期。 第11条如果机构,公共机构和大型企业使用非现金付款方式,例如商业账单和电子帐户来支付小规模和中等规模的企业,则必须清楚,合理地合同协议,而不是强迫伪装扩大付款期。 第12条:国有器官,除非由行政法律和法规提供,否则公共机构和大型企业不应命令审计机构审计的结果作为和解的基础。 第13条除了根据法律确定的移民工人的投标存款,绩效存款,项目质量存款和工资存款,其他存款将无法在项目构建过程中收集SA表格。收集存款的比率和程序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法规。 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和大型企业不应限制现金存款。小而谦虚,如果企业根据金融机构,机构,机构和大型企业发布的担保信提供保证,则将接受它。 机构,公共机构和大型企业应立即计算和恢复与中小型企业收集的存款担保期根据法律或根据合同到期。 第14条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和大型企业不会拒绝或延迟中型和中等规模的付款,理由是他们更改法律代表或负责的本金,执行内部付款程序,或等待完成未经合同协议的收到文件和最终帐户审计的完成。 第15条如果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之间的某些交易存在误解,但不会影响其他部分的绩效,则无可争议的组件必须履行及时付款的义务。 第16条鼓励,指南和支持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型企业的信贷供应,降低中小型企业的全面融资成本,以及使用收到的帐户,知识产权,政府收购合同,库存,机械和设备等,为中小型企业提供舒适的舒适性,以提供抵押品。 如果中小型企业通过收到的账户筹集资金,则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和大型企业必须在中小型企业要求之日起30天内确认债务关系,以确认中小型企业的权利和支持。 第17条如果机构,公共机构和大型企业推迟了从中小型企业支付资金,则应支付过多的利息。如果双方与过高的利率有利率协议,则商定的联交所不小于合同时的1年市场摘录率;如果未达成协议,则应将过高的利息支付给5/10,000的阳光日利率。 第18条:政府机构必须披露有关合同的数量,价值和其他信息,这些信息尚未在去年通过网站,报纸等在每年3月31日之前通过网站,报纸等支付资金,以促进公众知道。 大型企业应包括未支付已完成年度业务报告并通过法律的国家企业信贷信息披露系统将其公开的中小型企业支付资金的合同的数量,金额和其他信息。 第19条大型企业必须包括为中小型企业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系统企业支付资金,并鼓励其全部所有权或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及时为中小型企业支付资金。 第20条:机构,机构,大型企业及其员工不应吓到或报复中小型 - 以任何形式提出付款请求或投诉的企业及其员工。 第三章管理和管理 第21条县级或高于县级及其相关部门的政府应通过管理和检查,问题信,访谈,管理和通知以及处理投诉的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和大型企业所欠的资金的努力。 第22条,MGA地方政府部门或以上县级将定期报告去年未按照同一级别的人政府的程序支付的资金。公共机构和大型国有企业将根据程序定期报告去年未支付的资金。 当地的人类政府在县级或以上,我们应该定期聆听有关在我们的广告中为中小型企业支付资金的工作报告每年的部门区域,加强行政和指导,研究和解决众所周知的问题。 第23条省级或以上省级政府必须建立一个检查系统来处理和评估任务,以确保为中小型企业支付资金,并采访没有在该地区执行规则和工作不良的地方政府的部门和主要领导人。 负责全面管理中小型政府企业或以上县级的中小型政府企业的综合管理的部门可以对机构,公共机构和大型企业进行违约资金,并从中小型企业中进行默认资金,并管理并报告事件,如果事件是严重的,则会发生。如有需要tments。 第24条负责全面管理错误和中型企业的进步(从那里共同称为接收投诉部门)在省级或更高层面上,应建立方便且平稳的渠道,以接受有关欠款的欠款,以接受有关来自政府机构和大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和大型企业的资金欠款。 负责全面管理中小型企业发展的部门必须为中小型企业建立一个国家统一的投诉平台,加强投诉处理机制的构建,并与相关部门和当地人民共享信息,并与信息合作。 第25条申诉部应按照“地方管理和威法尔责任原则,任何经理均负责,任何经理都负责“将投诉转移给拥有当地人类政府任命的部门或部门的人(因此被共同称为投诉部门),以根据该程序进行处理。 投诉处理部门应构成自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30天内处理的结果,并对书面投诉发表评论,并对投诉接收投诉部门发表评论。如果情况很复杂或与其他特殊因素有关,则可以适当地扩展到部门的负责人,但处理期不超过90天。 被告应与投诉处理部的工作合作。投诉处理部门应鼓励答复以弥补化妆,这是对这种情况的评论。如果受访者未能及时发表评论或未根据通过法规,投诉处理部必须向他发出行政证书;如果他在收到行政信中拒绝合作,则投诉部门可以致电,通知被告和命令更正。 申诉人必须有合同的合同联系,不应提出虚假或恶意的投诉。 投诉司部和投诉部门部门应有义务维持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机密性。 第26条如果在政府机构,机构和大型企业的资金,机构和大型企业的违约价值被根据法律和法规违反信任而确认,则接收投诉和相关部门的部门应记录相关信贷的相关信任行为相关实体的记录根据程序。如果情况是严重的或引起严重的社会影响,则该信息应包括在国家信用信贷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贷信息披露系统中,并公开;政府机构和机构应就官方消费,办公空间和资金进行所需的限制步骤,并且应根据法律和法规提供金融基金支持,投资项目的批准,融资,访问市场,资格评估以及效率和优先级评估的法律和法规。 第27条审计机构应根据法律,通过中小型机构,公共机构和大型国有企业实施审计管理。 第28条对环境发展和业务进行评估时中小型企业的环境根据法律,必须包括确保在评估和评估内容中从中小型企业支付资金的任务。 第29条,负责对中小型企业进行全面管理的部门必须建立基于业务规模和平台测试类型的基于中小型业务分类标准,该标准得到了国务院批准的,以提供中小型业务规模以及自我测试服务的类型。 如果对中小型企业的规模和类型存在任何争议,则可以向部门申请,负责在中小型企业所在的县级或高于县级的当地人类政府中全面管理中小型企业的认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管理和托管等相关部门Ement和统计数据应应公认部门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帮助。 该州第30条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向公众提供法律服务,以向中小型姆布斯尼斯(Mbusinesses)提供误解,并误解了向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和大型企业付款。 媒体媒体应公开制定与中小型企业支付资金有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根据法律对来自中小型企业的资金拖欠的持舆论管理。 第四章生命 第31条如果公共机构或机构违反了该法规并遇到以下任何事件,则更好的权力或主管部门将下令更正纠正;如果拒绝纠正更正,则负责任的领导人和直接负责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1)未能在规定的时间限制内支付中小型MGA业务的商品,项目和服务; (2)检查和接受的延迟; 。 (4)没有法律或行政法规的依据,有必要将当局权威的结果作为撤职的基础; 。 。 (7)未根据法规披露有关过度支付中小型企业的信息。 第32条如果机构或公共机构遇到以下任何情况,则必须根据法律承担责任: (1)使用财务资金从中小型企业购买商品,项目和服务,并且不会根据批准的预算未能实施它们; (2)施工单位必须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资金。 第33条如果一位麦芽麦克拥有的国王缺乏中小型企业的资金,并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应根据法律对负责的国有业务经理进行惩罚。 大型国有企业没有法律或行政法规,需要审计机构。如果将计算结果用作衰退的基础,则监管部必须订购更正;如果拒绝更正,则应根据法律对负责的国有业务经理进行惩罚。 第34条如果大型企业违反了这项法规,并且未能根据法规中的年度业务报告中表达有关支付中小型企业的信息,或者隐藏了真实信明或从事欺诈,市场行政管理和部门管理必须根据法律处理。 第35条如果机构,公共机构,大型企业及其员工将吓或报复中小型企业及其员工,他们提出了付款请求或投诉,或者提出其他滥用权力,忽视职责或根据法律受到惩罚;如果确定犯罪,则必须根据法律承担刑事责任。 第5章附件 第36条:使用部分或所有金融基金的团体必须安排购买商品,项目和服务以支付中小型企业,并且必须根据政府机构和机构的这些规定的相关规定来实施。 陆军将向中小型企业支付购买商品,项目和服务的企业,并且必须根据相关的陆军法规实施。 第37条本规定应于2025年6月1日进行。